以案为鉴 以人为镜
发布日期:2017-07-26 16:49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我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廉政是一件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每每听到谁谁谁又“出事儿”了,除了觉得可惜之外,没有认真思考过廉洁二字蕴含着怎样的意义。

时光流逝,一转眼,自己已经在工作岗位上经历了十余年的锻炼成长。作为一名文秘工作者,我通过起草各类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种廉政教育活动、参与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见证了十八大以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的逐渐加大,在潜移默化中越来越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尤其是通过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思想受到极大触动。片中的那些人,有的曾是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优秀党员,在工作前期做出过很大贡献;有的曾是单位骨干,在岗位上作出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他们随着地位的逐步升迁,权力的逐步扩大,逐渐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步入了腐败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被人民所唾骂。“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都有一个日积月累、逐步蜕变的过程。有人爱贪小便宜,唯利是图,慢慢陷入私欲膨胀的泥潭不能自拔;有人爱吃吃喝喝,“酒杯一端、纪律放宽”,丧失了党员干部的原则立场,一步步走入人生的死胡同;有人自觉不自觉地把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当成合法合理来看待、当成新事物来接受,把市场等价交换原则用到党内生活,搞权钱交易,在“温水”中越陷越深。

案例中职务犯罪服刑人员讲述如何从组织信任、领导认可、群众赞誉和亲人引以为荣的优秀干部一步步蜕变为阶下囚的人生经历,其发自内心的忏悔和对自由、亲情的渴望,警醒我们要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自觉拿起纪律这把“铁扫把”,常常扫一扫身上的“尘土”。同时,以廉政楷模为镜,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上,古人廉洁的故事屡见不鲜,下面几则故事的主人公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春秋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非常喜欢吃鲤鱼,有人就送鲤鱼给他,他拒而不收。其弟子问原因,公仪休说: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会被免去宰相之职,那我还能再吃得到鱼吗?我现在做宰相,买得起鱼,自己可以买鱼来吃。

东汉时,杨震在赴任途中经过昌邑时,昌邑县令王密来拜访他,并怀十金相赠。杨震说:“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没听明白杨震的责备之意,说:“天黑无人知晓。”杨震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谓无知?”王密这才明白过来,大感惭愧,怏怏而去。

被誉为“天下第一廉吏”的清代于成龙出任直隶巡抚时,“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大名县官员在中秋节前为他送了一份“薄礼”,美其名曰“遵循旧习”而已。于成龙却义正词严,坚决拒绝,还为此颁布了《严禁馈赠檄》,将这名官员的送礼行为予以通报,并明令所属各级官吏,以后若有送礼者,将“决不宽恕”。直隶的送礼之风由此收敛。

公仪休拒鱼,杨震拒金,于成龙不仅拒贿,还发布“公开声明”,形成震慑,以儆效尤。他们身上所洋溢的浩然正气,让邪妄之人退避三舍,值得我们学习。

《旧唐书•魏徵传》中唐太宗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犯罪案例为戒,躬身自省,可以让我们保持清醒、少犯错误;以廉政楷模为镜,常照镜子,可以让我们修身益智、坚定信念。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应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财贿不以动其心,爵禄不以移其志”的品行,把心思放在实实在在干好工作上,保持灵魂深处的纯洁干净,把“清正廉洁、一身正气”镌刻在自己人生的履历表上。

(封丘县编办 王爱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