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漯河市委编办组织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执法权进行了签字移交,确定从5月1日起开始由市城市管理局进行执法。这次执法权移交,通过充分沟通、规范操作、有序过渡、健全机制,实现了平稳顺利移交。
一、充分沟通。为了做好这次移交工作,漯河市委编办先后多次召集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进行沟通,在充分协商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执法权移交的意见》,对职能和人财物移交、过渡期设置、后续衔接支持等事项做出了明确,保证了顺利有序移交。
二、规范操作。为了彰显执法权移交的严肃性、规范性,精心设计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执法权移交确认书》,对相关移交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规范举行移交仪式,市公安局为移交方,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接收方,其负责人分别在《移交确认书》签字,现场加盖单位公章,市委编办监督交接。
三、有序过渡。为了避免出现执法空档,设置执法权移交过渡期,时间一个月,过渡期内仍由市公安局负责执法,并向市城管局提供执法规范,传授执法经验,培训执法人员;市城市管理局利用过渡期,做好硬软件建设等准备工作,并派人向公安执法人员跟班学习;过渡期满后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执法。
四、健全机制。执法权移交后,指导建立四项协作配合机制。一是信息查询机制。市公安局利用公安信息系统为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提供车辆信息查询支持,当时查询、当时反馈。二是违法制约机制。市城市管理局作出处罚后不及时缴纳罚款的车辆,市公安局安排人员在年检审车时进行提醒。三是抓拍处理机制。市公安局对交通监控设备抓拍的违停行为,及时提供给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处理;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将处罚情况提供给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利用相关平台进行曝光,开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