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逐步深入,乡镇街道改革、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全面进入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标准高,需要各级编制部门解决的问题日益增多。如何保证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成为当前各级编制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沁阳市委编办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利用编制工作“普通函、提示函、通报函、问询函”,环环相扣抓落实,有效确保了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一、工作普通函。用于日常工作部署。主要是将上级编制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重要指示、通知等,进行分解立项,明确承办单位、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及时印发到各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
二、工作提示函。用于催促责任单位尽快开展工作。主要是全程把控工作节奏和工作进度,根据时间节点,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相关单位提高认识,主动作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标准,
全力加快工作推进速度。
三、工作通报函。用于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主要是由市委编办牵头,对已经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督导督查,排出名次,并下发“工作通报函”。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实干创新、改革成效显著的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批评。同时,建议市委组织部将先进单位和落后单位列为红旗和蓝旗单位,在每月初市委举行的升旗仪式上进行表扬和批评。
四、工作问询函。用于工作问责。主要是对多次发函、工作仍然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等靠思想严重的单位,下发“工作问询函”,并结合市委组织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问询,切实增强其紧迫感、责任感,确保各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如,今年7月份,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承担的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涉改方案推进缓慢,迟迟未上报,造成上级编制部门要求8月底完成改革任务的难度增加,编办及时向两家单位下发了工作问询函,并呈送市委编委各位领导,责令其限期完成改革方案并报送市委编办,对两家单位触动很大,立即按要求上报了改革方案,从而保证了该项改革任务的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