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省编办在洛阳市新安县组织召开部分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管理座谈会。省编办副主任孔祥敬出席会议并讲话。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濮阳、三门峡、南阳、商丘等8个省辖市编办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巩义、汝州、滑县等3个省直管试点县(市)编办主任和洛新、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共25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代表分别就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在认真听取与会同志的发言后,孔祥敬同志指出,2009年以来,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和发展产业集聚区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为产业集聚区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大范围、多层次开展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调研,为加强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研究提出了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管理指导意见;严格标准、加强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促进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孔祥敬同志强调,建设和发展产业集聚区,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认识产业集聚区在建设中原经济区中的重要支撑平台作用,切实做好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一是要进一步研究探索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研究探索产业集聚区行政管理和运行上存在的关键问题,研究探索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集聚区因地制宜地进行管理的问题,研究探索产业集聚区和原行政机构实行“套合”设置的问题;二是要认真研究解决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困难问题,真正落实“直通车”制度。要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切实赋予产业集聚区管理权限,理顺产业集聚区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垂直管理部门的职责关系,研究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流程;三是要加强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保障。省编办对部分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规格调整的批复下发后,市县编办要按照从严从紧、适应发展需要的原则,抓紧拟定相关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的“三定”方案,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孔祥敬同志要求,加强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在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不断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组织保障作用;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查找问题、剖析症结,研究提出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针对性、可行性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