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清丰县编办做好“四篇文章”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发布日期:2016-09-12 18:57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年来,濮阳市清丰县编办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做好业务理论、依法管理、动态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调优人力资源配置。

一、提高机构编制业务理论水平。一是经常性开展有关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知识学习;二是围绕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中心工作要求,对中央、省、市、区的重要决策组织开展专题性学习和讨论;三是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理论视野和业务水平。

二、落实机构编制依法管理。一是凡涉及机构编制的相关事宜,无法定依据不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题,并严格执行“三个一”(“一支笔”审批、一家成文、一家承办)原则;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机构的设置、编制的增减进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评估。

三、深化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一是对职能弱化或消亡、人员盈余的单位进行及时调整、撤销、合并;二是对职能确需强化,人员编制确需增加的单位,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实行余缺调剂。

四、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一是以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间的合作为基础,在机构编制、人员调配、组织任免、工资审批等方面联合约束,并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的专项检查和常态监督;二是积极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组建电子政务中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公布机构编制办事指南,开通举报电话,畅通各类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