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顶山市新华区编办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求创新、求转变、谋发展,在管理理念、规范制度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创新理念,由“管理”变“服务”。新华区编办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服务中加强管理”,积极创新机构编制工作理念,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抓好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是创新制度,由“人治”变“法治”。新华区编办修订出台了《新华区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对机构编制管理中的机构设置、编制调整、人员管理、办事程序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实现了从制度源头“管人管事”的目的,确保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是创新手段,由“静态”变“动态”。根据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职能弱化或增强的需要,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为原则,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创新社会管理和保障民生需求等重点领域倾斜,实现编制效用最大化,用活用好编制资源。
四是创新方式,由“神秘”变“明白”。紧紧围绕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实施“阳光编制”的工作要求,努力打造开放式、精细化、服务型编办。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重点、热点机构编制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
五是创新方法,由“传统”变“现代”。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运行机制,重新设计《入编(减员)通知单》,规范各部门的相关审批流程,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