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是检验机构编制政策落实情况的主要方法,其作用的充分发挥,是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新乡市从四个角度入手,扮演好四个“角色”,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质增效。
一、当好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办”,发挥参谋作用。严格落实中央“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认真参与机构编制具体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检查。对于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核定等具体事项的申请、审核等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确保工作依法依规不偏差,落实政策不走样。同时,精准识别业务办理中发现的对有关规定和政策依据把握不准、认识模糊的情况,及时进行提示预警提示,确保程序规范。
二、当好机构编制管理“纪委监委”,发挥监督作用。落实好对违规问题的查处,纠正。借鉴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建立起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约谈机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追根溯源,理清问题产生及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类似情况进行并件归类并纳入问题台账进行跟踪整改。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当好机构编制管理“审计局”,发挥审计作用。不断探索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配合、互促提效。借助经济责任审计有利条件,通过一系列对比审核工作,对审计对象在机构编制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是否存在擅自设置机构、增加编制、超编进人及超职数配备领导等违规问题进行筛查,在审计完成后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责任界定,出具审计评定的同时下达问题督改函,狠抓整改落实。
四、当好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所”,发挥评估作用。对各项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设置的机构实际运转情况、批准的编制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对于实际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及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开展调研,重点研究从制度上、根本上消除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力求最大化发挥监督检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