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密市编办三举措严格规范核减编制程序
发布日期:2017-08-10 19:59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落实实名制管理,新密市编办“三举措”严格规范核减人员编制程序,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是核减原因明确。核减人员编制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出现调出、退休、退职、开除、解聘、辞职、死亡等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持提供调出函、退休人员审批表、开除文件、解聘辞职登记表、死亡火化证明等核减编制人员有关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核减编制手续,并在核减编制时收回核减人员编制审核通知卡。

二是核减程序规范。核减人员编制,必须有单位上报核减编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核减电子台账和手工台账信息,及时更新实有人员信息,切实规范核减程序。

三是核减编制及时。市直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调出、退休、退职、开除、解聘、辞职、死亡等原因的核减编制手续,核减人员信息整理后每月由市编办统一上报财政部门,及时停发工资,杜绝吃空饷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