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内黄县规范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发布日期:2017-09-14 10:44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日,安阳市内黄县编委印发《内黄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为突破口,融合规范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锁定目标。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实现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四清”,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机构、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编制和职数“双对应”。加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动态监管,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的综合约束,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夯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基础。

二是精细核查。突出严实水准,着重梳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需整改单位,巡视巡查、审计涉及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案件,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明确10项核查内容清单。并适时跟进例行检查、专项检查,按任务量随机选派人员,成立专门核查组,迅速进驻开展实地核查,详细对照清单逐项落实。该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与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机结合,人员统筹使用,改变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登记、轻管理的窗口化,有利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

三是规范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实施挂图作战,细化优化流程,规范编制《内黄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建立并遵循拟订方案、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发出通知、组织实施、报告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等工作步骤和程序。对于特殊情况不事先通知,重大检查活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进行。

四是严肃问责。恪守政策法规和工作纪律,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综合情况分类甄别,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核减“空占编”、“吃空饷”编制、收回空余编制、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措施果断处理,经机构编制管理机构调查核实需追究有关人员纪律责任的,纪检监察对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不属纪检监察对象的移送任免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该县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基数60项,整改销号9项,问题存量51项,其中:巡视巡察6项,核查以及专项检查18项,单位自查27项。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通过实地核查撤销1个事业单位,收回2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