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市委编办探索“1+2+3”工作模式,按照“一个评估亮点、两个监督抓手、三项常态机制”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切实提升监督检查成效。
一、打造一个评估亮点,推动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近年来,濮阳市委编办持续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完善评估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推动机构编制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一)完善评估机制。在出台《濮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统筹设计“1611”配套制度构架,即制定1个实施意见明确功能定位,设计6张格式化信息表格掌握单位履职信息,建立1个数学模型测算工作饱满度,发放1个调查问卷辅助履职评价。每年优先选择15个经济民生部门开展评估,逐步推进全市事业单位评估全覆盖。
(二)创新评估方法。综合采用数学模型、大数据比对分析、实地走访、跟班作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通过数理测算单位有效工作时间和工作饱满度衡量工作量,测算结果与实地调研互为补充,定量标准与定性评价有机衔接,改革落实和职能运行统筹兼顾,单位意见和第三方评价深度融合,形成单位履职“全景图”。
(三)构建评估指标体系。采取KPI(关键绩效指标)和AHP(层次分析法),构建全方位、多维度评估指标体系,共设置涵盖内部运行、履职成效、人员素质、社会评议等3级27项指标,逐级确定指标标度和指标权重,逐项明确评估要素及评分标准,全面采集单位机构编制执行运转信息,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四)强化结果运用。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按照“一单位一档案”的模式,逐步形成完善的机构编制评估资料数据库,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通过机构编制评估,濮阳市市直共调整行政事业编制4253名,收回事业编制1491名。跨层级调整事业编制2191名,其中:从县(区)上划事业编制2086名,向经济功能区下沉事业编制105名。
二、用好机构编制审计和台账管理两个抓手,推动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一)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审计。2015年以来,我市相继对所辖的清丰县、南乐县、濮阳县、范县、华龙区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县(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对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开展机构编制审计,辐射面逐步扩大。通过机构编制审计,有效规范了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增强了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
1.坚持问题导向,在审计方法上出实招。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中易发、难点问题,组合使用审阅法、核对法、计算法等审计方法,通过细听、深谈、详比、普查,全面查验深层次、苗头性问题,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2.坚持合力导向,在工作联动上出细招。坚持监督不缺位、配合不越位,发现涉及人员经费等属于经济责任领域的线索,及时移交审计部门跟进,2019年以来共向审计部门移交非机构编制类线索5起,查处审计部门移交的机构编制问题3项,通过协作联动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深化审计效果。
3.坚持规范导向,在制度建设上出新招。针对审计政策法规依据分散、文书不规范等问题,编制《濮阳市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指导手册》,细化7份资料清单14份配套表格,明确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罗列政策法规、违规情形及定性标准,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工作规程,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审计的规范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三本台账。为有效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领导职数管理台账、机构编制问题台账、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有机串联事前、事中、事后各个流程环节,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
1.建立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市级层面建立《副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并按季度更新;指导县区建立《副科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并做好审核备案。有效规范了领导职数管理,实现了对领导职数的动态掌握和监管。
2.建立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我办组织专班,对建市以来所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并通过审计、评估、专项督查等形式不断动态更新、定期对账,逐项明确措施期限,逐件按期督促整改。
3.建立自查自纠问题台账。今年组织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摸清问题底数,建立专项问题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倒排工期,对账销号,对于存量问题,及时跟进督导,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于发现的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件处理一件。
三、建立三项常态机制,推动常规监管向全程监管转变。
(一)立足源头治理,建立预防教育机制。一是上好“一课”。连续十年持续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由编办主要领导担任主讲,内容涵盖机构编制历史沿革、《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解析及违规案例警示等多个板块,普及宣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截至目前累计培训科级以上干部3000余名,实现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年年进”,科级主体班“全覆盖”,收到良好的教育预防效果。二是编好“一册”。编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法规汇编》印发各县(区)委编办和市直三百多家单位,进一步扩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影响面和覆盖面。三是建好“一库”。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违纪违规案例库,按照“分类提炼、条分缕析”的原则,筛选出11类50余种典型案例,剖析违规违纪行为及原因,配以相关政策法规链接,指明预防治理对策和处理依据,用“活教材”提供镜鉴。
(二)立足过程控制,建立跟踪监管机制。一是跟踪问效,提升效能。今年优先选择10家新设事业单位,对职能运行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实地查看人员编制配备和机构设置情况,随机抽查工作档案及人员在岗情况。对于不按规定挂牌、不按机构编制方案履职等行为当场纠正,要求立行立改;对于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迟缓、混编混岗等情形,下发督办函,督促单位按期整改到位。二是协同监管,形成合力。不断加强与组织、人社、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形式,不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或联合督查,推动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
(三)立足结果输出,建立查处问责机制。一是畅通举报渠道。不断完善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平台,明确专人负责接听电话、接收邮件、接待来访,畅通公众监督参与的“绿色通道”,着力打造“阳光编制”。二是规范处理程序。先后制定出台《濮阳市举报信息处理制度》、《濮阳市机构编制举报受理文书处理制度》、《濮阳市机构编制举报受理督办制度》,编印了4个登记记录簿及8个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巡视巡察、审计、“12310”举报平台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通过问题台账和定期通报,形成处置和督促整改闭合回路,强化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