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乡市编办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综合运用“控”“减”“调”“督”等方法,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创新管理要编制,向提高效能要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连续多年呈现负增长,结构逐步得到优化。
一、在“控总量”上下功夫
一是严格集中统一管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新办文〔2016〕6号),重申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二是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批复的行政事业机构限额和编制数额进行管理,坚持“两个不突破”。对县(市、区)下达机构编制限额,实行总量控制。确需新设立机构的,按照“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的原则在总量内调剂解决。三是坚持用编销编两头严控。以市编委名义出台《新乡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若干规定》(新编〔2016〕13号),明确年度用编、在职人员调整等用编程序和减员销编程序,进一步严肃用编行为。
二、在“减冗量”上作文章
一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核减。抓住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修订有利时机,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对市直党政群机关编制统一按行政编制数的4%进行核减,市直机关共核减编制118名,收回的行政编制由市编委统一调配使用。二是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核减。采取整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收回一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收回一批等方法,精简事业单位编制。三是结合职能调整核减。通过梳理部门职责,对职能弱化、职责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撤并,对长期空编较多、职能减少的机构实行空编收回、人走编销。新乡幼师并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中,对幼师闲置2年以上编制按照80%比例收回125名。在铁西公园并入人民公园工作中,核减收回编制19名。
三、在“调存量”上求突破
一是优先保障大局。核减收回的编制,优先用于保改革、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近年来,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农林水利和食品安全监管等民生领域累计使用编制200多名,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发挥了机构编制的最大效益。二是坚持内部挖潜。对要求新增机构编制的,先立足自身挖潜,原则上按“机构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编制内部调剂”办理。民政系统内部撤销民政工业公司,设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编制系统内调剂;财政系统从国库支付中心调剂15名事业编制到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等。三是探索跨部门、跨层级调整。为服务保障重点工作,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调整机构编制。为构建“大城管”格局,从工信、交通、城管3个系统调剂编制80名,充实城管一线工作力量。为破解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富余与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紧张的矛盾,经报省编办批准,从5个县(市)跨层级调整1794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效缓解市区编制急缺的现状。四是创新行政事业单位用编新模式。积极创新行政事业单位用编新模式,即:凡涉及编制和岗位空缺的,优先从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中公开遴选或选调,如确无合适人员的,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招聘,形成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人员编制效益。
四、在“督质量”上出实招
一是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加强与审计部门联动,不断加大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力度,先后对8位县(市、区)离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探索开展对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工作。二是开展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建立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机制,对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控编减编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探索开展机构编制评估。研究出台《县(市、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暂行办法》,将评估内容细分为5类38项指标,采取评估与管理相结合、评估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作为调整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结合市委巡察、审计和12310信访举报热线,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