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委编办以“四重”为抓手
持续发挥审计与机构编制监督合力
发布日期:2021-07-26 10:25 信息来源: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年来,开封市委编办从科学制定计划、细化审计内容、规范审计流程、突出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入手,在机构编制审计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贯通融合,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合力,通过强化问题收集梳理、原因对策分析和督促整改,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强化了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重”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审计计划。依照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通过各业务科室分析研判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现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机构编制审计计划,重点将反复出现违纪问题、有问题线索的单位列为审计对象,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重”审计方案,细化审计内容。印发《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的主要内容、依据、步骤、方法、重点及方式,对机构编制审计的全流程、全要素做了详尽的规范,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是“重”审计流程,抓好审计步骤。根据审计方案,在审计流程上既遵守审计相关规定又着重突出机构编制政策性、纪律性强的特点,按照审计进驻、资料审核、数据比对、个别谈话、实地查验、问题梳理、沟通确认、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九个步骤,按照流程逐项实施,做到过程明晰、公开公正,查找问题准确全面。尤其是在问题定性环节,出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协调核查管理办法》,审计过程中各业务科室积极参与、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问题定性准确。

四是“重”问题整改,突出成果运用。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坚决依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区分问题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采取下发整改通知、电话沟通、实地督导等方式,明确整改时限,跟踪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注重梳理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深追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持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