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焦作市委编办以机构编制审计为抓手,切实做到“四个注重”,确保审计监督作用有效发挥,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高。
一是注重审计项目可行。焦作市委编办在2018年对2个县市区、12个市直单位的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2019年提前谋划、科学布局,继续加大与审计部门的审前沟通力度,主动联系审计部门,认真分析被审计部门机构编制情况,经多次沟通协商,确定2019年机构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并明确对4个部门进行进点审计,确保节点清晰、重点突出、保障有力。
二是注重审计程序规范。焦作市委编办重新修订《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审计规范》,进一步完善审计提供资料清单,规范审计记录和审计报告格式,实行审计工作痕迹化管理。对于规模较大、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部门,实行派员进点审计;对于其他规模较小的部门,建立审计人员联系机制,指导政策解释、业务指导和问题定性,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完备、结论正确。
三是注重问题清查全面。认真对照被审计部门的“三定”规定、机构编制批文、办公会议记录、任命文件、实名制系统、人员花名册、工资表、通讯录等,并到办公场所实地查看、与工作人员座谈等,重点审计职责运行情况、是否按照“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是否变相增设机构、是否混用行政和事业编制、是否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与被审计部门沟通,确保无死角、零遗漏、全认可。
四是注重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与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沟通,确保问题准确定性。及时向被审计部门反馈机构编制审计问题清单,并针对不同类型问题,督促指导被审计部门拿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向被审计部门下督办函、现场督办、约谈主要领导。协调市委编办其他业务科室,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审批联动机制,在问题整改完成前暂停受理被审计部门的机构编制业务,确保问题整改有措施、有节点、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