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和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精神,濮阳市南乐县以转变职能、增强效能为重点,以权责一致、量力而行为原则,充分考虑乡镇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稳步开展乡镇放权赋权工作,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调研摸底,全面掌握职权运行
依据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组织专题调研组多次到县直职能部门、乡镇基层开展调研摸底,征求县直职能部门与乡镇对185项职权的下放意见,同步查阅卷宗、档案等资料,对职权运行的法律依据、执法文书、办理步骤收集汇总,全面掌握了职权运行流程,编制行政职权运行工作手册,为乡镇有效承接下放的行政职权提供有力参考。
二、坚持原则,科学下放行政职权
在全面摸清职权运行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乡镇、县直部门对185项行政职权进行论证分析,明确三项职权下放原则,并采取有力举措,确保下放的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一是坚持综合管理。重点围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本着有利于乡镇实现综合管理的原则,选择与乡镇工作密切相关的土地管理、城镇管理等事项率先下放。二是坚持权责对等。主要结合乡镇承担的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卫片执法、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任务,将与之相关联的行政职权进行下放。三是坚持量力而行。从乡镇实际出发,下放程序简便、环节明晰,且不过于增加乡镇负担的行政职权。最终确定首批下放县住建、水利、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行政职权共80项,其中行政处罚68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强制6项、公共服务2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职权1项。
三、依法依规,严格规范赋权程序
面对乡镇赋权工作中存在法制制约因素和法律瓶颈问题,该县积极向司法局、法院等部门沟通,寻求法制支持。多部门联合对赋权方式进行合法性论证,特别对执法事项下放后容易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进行先期预判,反复征询一线法律工作者意见,最终确定在现行法定程序框架内,采取委托方式将行政职权下放给乡镇政府,先后出台赋权文件、协作机制等文件,进一步厘清乡镇政府与职能部门的法律界限,确保乡镇赋权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四、强化培训,职权下放有序衔接
在做好乡镇赋权的同时,及时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业务培训,确保放而不乱、管而有序。一是编制乡镇职权运行工作手册、乡镇权责清单,方便乡镇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二是召开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县直职能部门重点学习职权运转实施细则,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乡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健交流协调机制,通过现场交流、案例分析,化解工作中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