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荥阳市委编办“四个着力”
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发布日期:2020-12-21 10:09 信息来源: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郑州荥阳市把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作为当前的主责主业,聚焦四个着力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强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职能,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逐步建立健全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此外,将依法治市、审计、农村、教育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协调督促落实议事协调机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办事机构相关工作,接受办事机构的统筹协调,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

二是严控机构设置,着力促进政府依法履职。为加强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荥阳市人民政府印发《荥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立,除上级国家机关规定需设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外,一般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相关工作由分管副市长抓好贯彻落实。确需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代行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得超越规定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三是严格设置程序,着力强化机构职能作用。新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机构设置主要依据、主要职责、人员组成、完成时限、承办单位、办公室设置等事项,制定工作规则,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市委或市政府研究。变更、调整或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市委或市政府批准;其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初审备案登记后以两办名义发文;其他成员发生变动的,由议事协调机构发文调整。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着力围绕中心提高服务。建立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台账,及时了解议事协调机构的运行情况和动态变化,针对未及时备案的议事协调机构,主动督促主办单位报送正式文件备案,对未研究通过的严格清理。坚持纸质版与电子版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议事协调机构档案归档装订工作,保持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方便随时查询,为更好开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服务。提高日常服务标准,公开公布业务咨询电话,一次性告知办理材料,树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