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牟县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19 11:15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理顺城市执法体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郑州市中牟县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近日,中牟县城市管理局(中牟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标志着中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揭开新篇章。

一是认真学习,吃透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36号)和《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发〔2017〕18号)等文件,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精神,明确改革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内容,确保中牟县改革始终符合上级政策要求。

二是制定方案,细化步骤。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中牟县编办拟订《中共中牟县委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方案,上报市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制定《中牟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时间表》,对改革涉及的机构挂牌、机构编制人员划转、明晰权责、制定规范性文件、搞好培训、规范管理等工作步骤及时间进行细化、明确,确保改革有据可依、平稳有序。

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中牟县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执法体制改革的综合指挥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职能职责机构调整、人员调整、法制、经费保障、宣传报道5个专项工作组。同时,成立由主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综合执法局局长担任执行副组长的中牟县城市管理局(中牟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筹备组。筹备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筹备组日常工作。

四是深入调研,拟订“三定”。在拟订改革实施方案的同时,中牟县编办通过走访、座谈、电话沟通等形式,查看住建、环保、工商、水务、食药监、公安等部门机构编制文件,摸清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下一步,将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与市编办沟通,拟订中牟县城市管理局(中牟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三定方案”及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涉及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初步意见,并提交县编委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