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近日,新乡市编办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
《方案》明确,此次清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简政放权、全面清理的原则,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垂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没有明确法定依据设定或者设定依据已经废止的,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尽量取消、下放和合并。凡虽有法定依据,但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改善民生及多年未发生的行政审批项目,采取暂停实施的方式予以处理。
清理工作分自查清理、集中审核、公布结果三个阶段进行,11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