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惠济区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各部门运行平稳
发布日期:2011-04-07 11:04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机构改革自2010年6月完成以来,经过半年多运行,各部门职责调整到位,机构运转顺畅,工作正常开展,效率得到提高,初步显示出改革成效。

一是职能转变落实到位。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制定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时,重点突出政府部门承担的服务职能,共取消和转移职能13项,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17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2项。各部门将新增、划转、加强等职能体现在部门工作责任目标、计划中,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保证落实到位。

二是职责履行清晰明确。在“三定”规定中对部门责任予以明确和强化,并增加了“其他事项”,规定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从改革以来的运行情况看,部门权责明确,会同配合清楚,工作协调顺畅,没有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多头审批的情况。

三是行政效能得到明显提高。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整合了行政资源,完善行政运行机构。区政府机构设置由31个精简至25个,精简19%。着重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解决了改革前部门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的问题,政府管理和服务行政效能明显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