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南乐县坚持“三个强化”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9-09-21 16:22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今年以来,濮阳市南乐县贯彻落实党政机构改革精神,按照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以“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目标,坚持“横向整合、上下联动、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改革思路,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高位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切实有效推动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办主任为副组长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南乐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南乐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多次召开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确定改革思路、明确方法步骤,分解改革任务,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横向整合,探索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复的《南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探索“1+4+N”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统一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即:将省政府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规定的住建系统全部行政处罚权和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4个领域,以及安全生产、国土资源、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等其他部门所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以及与其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职权全部划转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第一批拟划转行政处罚权601项、行政强制权14项呈报省司法部门审核、省政府批准,待批复同意后启动事项、人员划转工作。

三、强化上下联动,构建协同高效基层综合执法体系。“整合执法主体、下放执法权限、下沉执法力量”为重点,同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所辖12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均已挂牌成立。根据人口密度、管理任务等因素,分别核定12-16名编制。对照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将部分执法事项下放到乡镇,以乡镇政府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下放权限以外的执法事项,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乡镇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必要时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