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内黄县“瘦身”行政审批提升行政效能
发布日期:2015-02-27 16:56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内黄县再度“瘦身”行政审批,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在2013年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6项,合并减少9项(16项合并为7项),暂停21项,调整为行政服务18项,目前保留106项,扣除承接市下放事项,实际较少40项,减幅27.4%。

一是领导重视,保障清理。为确保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度和质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分管领导跟踪督促问效,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做承诺,形成了多部门配合、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标准明确,规范清理。做到“一保留三取消一合并”即:对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审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服务、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等,原则以行政许可类予以保留;对上级明令取消或法律依据不充分的事项一律取消;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一律取消;本县自行设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审批性质、内容、要件相近的审批事项予以合并。另外,该县将初审、审核、登记、确认、备案等事项,一律转为行政服务事项。对于应审批而未上报审批事项,单位仍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是步骤严谨,细致清理。在清理精简审批事项中,该县按照自查清理、上报清理意见、征求意见、审核论证以及公布清理结果等环节严格操作,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审核项目。对各部门(单位)上报审批事项的名称、类别、设定依据、实施机关、收费标准等情况的合法性、设定依据的规范性等进行细致审查,并与实施单位和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县效能监察中心等认真沟通比对。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督促力度,有效杜绝了瞒报、漏报、迟报、错报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