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减证”促“简政”、以“联办”提效率,着力解决创办企业过程中“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近日,濮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三十八证联办”实施方案》,努力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基本原则。坚持协同顺畅原则,将多个部门所涉及的生产经营许可工作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工作制度体系,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保证业务流程顺畅。坚持统一高效原则,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事项,注重整体设计,统一受理窗口、申请材料、业务流程、证书发放;坚持互联共享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
二是确定联办范围。“三十八证”联办是审批部门在生产经营许可方面的3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联合办理,涉及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等20个部门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排污许可证(大气、水)、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38项行政许可事项。
三是细化工作流程。“三十八证联办”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办理、集中发证”的工作模式进行开展。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后,依据市场主体申请,由“三十八证联办”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将企业注册信息转办相关审批窗口,相关审批窗口收到“三十八证联办”综合受理窗口转办事项后,即时办理,限时办结。最后将办理结果及时转交综合受理窗口,由“三十八证联办”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向申请人发放审批证书或邮寄送达。
四是明晰责任分工。市行政服务中心在阳光大厦设立企业服务区,做好线下综合受理窗口联办事项的统一受理及统一发证工作。市工商局负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共享平台及时将市场主体信息告知给 “三十八证联办”综合受理窗口及相关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根据转办信息材料,及时审批,对企业信息平台共享的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其它信息,不得作为审批要件。
“三十八证联办”是濮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濮阳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创新。该项改革将有效解决企业许可经营过程中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先照后证配套衔接等问题,对濮阳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