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三门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要求,义马市编办重点把握“五个方面”稳步推进开展各类证明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明确证明概念。按照省、三门峡市有关要求,本次清理规范的证明是指各部门、事业单位在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要求提供的能证明申请人身份、关系、资格等的有关材料,但申请人无法自行提供,需要有关部门或社会组织开具,不需要任何费用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
二是界定证明范围。证明主要包含以下三类:1.确定特定身份和关系的证明,如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2.确定具备某种资格的证明,如资信证明、培训合格证明;3.确定具备无限制条件的证明,如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未就业证明等属于证明范围。凭社会通用有效证件办理的,如凭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即可办理的,不列为证明事项。必要的办事环节和前置条件,不列为证明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如验资报告、评估报告等不列为证明事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内部相互办理的各种业务事项,要求提供的材料不列为证明清理规范范围。
三是严格把握原则。工作中,严格把握“五个一律”的清理原则,即: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文件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协议办理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前提下,按照省编办下发的《证明事项清理梳理口径和标准》,对各单位上报的126项“证明事项”进行了整理汇总。通过核对,共有97项属于证明范围。针对97项证明,逐条逐项审查,以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以上政策文件(指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两办文件)作为设定依据的,可以保留;以省政府部门文件和地方文件设定的,不能作为保留依据。
五是加强双向沟通。为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工作伊始,通过开通QQ群和公布联系电话等方式随时与各单位沟通清理意见,成文前,又通过政府内网公布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部门意见,通过及时有效的沟通,保证结果的规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