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汝阳县“三个标准化”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设
发布日期:2016-08-04 19:06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洛阳市汝阳县实施“三个标准化”,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设。

一是权责清单标准化——以清单“明规矩”。在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晰列出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需提交材料、实施流程、办理期限等。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凡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事项,一律不能进行行政审批,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内必须为”。

二是办事流程标准化——以流程“明时效”。在实施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需提交材料、压减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各个审批环节在实际工作中“不增、不减、不拖”。同时,积极推进“一审一核”、“即审即办”行政审批制度,切实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

三是监管机制标准化——以机制“促监管”。为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审批标准体系,以规范审批实施、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拟定了《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加强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审批公开、公正、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