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商丘市编办将政府职权和责任的“清单化”管理作为简政放权的“先头炮”,积极推行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清单对权力的约束,切实维护清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有力推动了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一、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晒”出家底。一是依法依规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理清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编制公开全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张清单”。并对全市经清理保留的权力事项统一编码,使每项行政职权都有唯一的“身份号码”,并明确事项的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对象、行使主体、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和责任事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方式等,确保政府各部门每一项职权界定明晰、公开透明、配置科学。二是积极探索创新,推进“两单”融合。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结合”、“共性与个性结合”、“事前与事后结合”、“问题与问责结合”的原则,在权力清单上,新增了办理环节和责任事项等事项,在全省率先实现权责匹配、“一表两单”。三是加强公示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商丘市保留的行政职权全部以清单的形式通过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利用《商丘日报》等主流传播媒体,及时将各项清单的功能、内容、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引导民众了解部门行政权力的类别、数量和实施依据,积极运用权力清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倒逼政府加快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步伐。
二、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管”出权威。为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便民性,商丘市编办积极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巩固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成果,研究制定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权责清单适用对象,细化了机构编制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监察机关和各行政主体部门在权责清单运行监管过程中的职责分工,明晰了清单的调整情形和调整程序,进一步构建了行政职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了职能部门行使权力遵守清单、规范运行、违必有责的良好格局。二是积极强化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等情况,商丘市2017年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有序开展,于7月底完成了本年度的动态调整工作,取消52项、下放2项、调整25项、新列入21项。调整后,市级共保留行政职权2766项,其中:行政许可96项、行政处罚1984项、行政强制104项、行政征收14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检查124项、行政确认32项、其他职权232项、公共服务170项。
三、依托网上政务平台,“用”出实效。商丘市编办从满足群众需求出发,把最大限度便于群众理解、咨询、办理作为重要目标,坚持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重要原则,将权责清单中凡是企业和人民群众需要到政府部门办理的事项,全部推行网上办理,编制办事指南,明确申报材料,统一固化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运行每个环节都有程序规定,事项办理各环节均可查询进度,配套电子监察系统,全流程覆盖,限时办结、超时警告。6月30日,商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wszw.shangqiu.gov.cn)上线试运行,首批共上线政务服务事项1338项,开通了网上申办、一站式登录、事项模糊检索、在线评价、短信提醒、电子监察等服务功能。企业和群众通过“自助式”网上申报,利用互联网即可随时随地快速申办各级各部门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