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委编办按照中央和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认真梳理职责,做好沟通统筹,优化职能配置,实现了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此次改革,共撤销事业单位21个,将原来由48个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
一、认真梳理职责,明确改革原则标准。自2018年7月,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目录、部门“三定”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等,逐条逐项梳理行政职能事项具体承担部门和应归属部门,建立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事项划转台账。同时提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机构及人员编制转隶的指导意见,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原则标准上下一致。
二、做好沟通统筹,稳步推进职责归位。对中央和省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进行梳理总结,为市直单位开展培训,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同时紧扣“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服务”这个核心,反复征求主管部门及涉改单位意见,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对职责调整、机构调整、人员编制调整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尽力协调划出部门与划入部门意见一致,确保行政职能事项划转调整到位。
三、优化职能配置,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参照党政机关“三定”规定,对涉改处级事业单位统一制定“三定”规定,并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范机构编制设置。同时,对涉及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名称规范的涉改科级事业单位及时下发通知予以明确。此次改革,共印发“三定”规定21个,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文件28个,进一步理顺了职能体制,优化了组织结构,规范了政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