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多措并举抓好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17 10:26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统一安排部署,鹤壁市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坚持“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原则,采取“转企改制、撤销、人员只出不进”等措施,先后对77个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共计收回事业编制1916名,收回的事业编制全部用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民生领域建设急需,改革推进始终稳妥有序。截至7月底,我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委编办通报排名,位居全省第二位。

一是扎实抓好调研摸底,动态掌握涉改单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改革实施做好准备。积极主动和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接沟通,采取实地走访、电话了解、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经营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经营业务、经费来源和收支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核查,动态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始终做到底数清、任务明。

二是采取“一事一策”“一类一策”,措施精准有力。对经济效益较好特别是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加大改革力度,优先推进转企改制,支持做强做大。对人员、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转企后难以正常运转的,予以撤销,并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对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的复合型事业单位,采取转企改制与转型相结合的方式,将其生产经营职能剥离,推向市场或改制为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将其剩余职责重新整合,重新组建新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对依靠政策性收费、经费管理形式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区分两种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其经费供给渠道,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对政策性收费项目取消后,没有新的职能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后,予以撤销,不仅优化了编制资源配置,也及时化解了不稳定因素。

三是结合行业体制改革适时推进改革。借力勘察设计、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国有文艺院团体、干线公路养护、水利工程管理等行业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比较完备有利时机,及时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四是多措并举拓宽安置渠道,妥善分流安置人员,保障改革顺利实施。改革实施进程中,注重衔接中央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切实摸准涉改单位人员思想底数和个人诉求等情况,区分情况制定安置方案,稳妥有序组织实施,杜绝将涉改人员简单推向社会,最大限度的化解了不稳定因素。除对符合病退、提前退休条件人员及时办理手续外,对其他涉改人员,尽可能拓宽安置渠道,给予妥善安置。对于转企改制的人员,征求个人意愿,愿意到转制企业的人员,安置到企业;不愿意到企业的人员,分流安置到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对于被撤销的经营类或依靠政策性收费的事业单位,其在编在职人员分流到本系统职能相近的需要加强的其他事业单位。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能分流安置的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足额补交社会保险,最大限度的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